枝江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工作开始啦。
参保对象
除参加职工医保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均纳入参保范围,不受户籍限制。(城乡居民不能同时参加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不能重复享受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待遇。)
缴费时间
1、集中参保缴费期为:9月1日至12月31日。
2、以下人员可中途参保:
新生儿、服刑结束人员、参军退役人员、本市统筹区域外来宜的应届毕业生、本市统筹区域外来宜就读的学生、职工医保中断3个月内转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
新增特殊人群(宜府办发〔2017〕31号第十一条所指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缴费标准
1、个人缴费280元/人,财政补助不低于550元/人。
2、资助政策
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由市民政局负责核定身份,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资助。
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由市残联负责核定身份,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全额资助。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由市卫健局核定身份,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全额资助。
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由市民政局核定身份,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给予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100元/年。
困难重点优抚对象。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核定身份,其个人缴费部分由优抚医疗补助资金给予全额资助。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市扶贫办负责核定身份,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实行差异化补助,补助标准为重点贫困人口全额资助、一般贫困人口资助150元、其他贫困人口资助50元。
边缘易致贫户。由市扶贫办负责核定身份,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全额资助。
多重身份的特殊人群,部门资助顺序为:民政、残联、卫健、退役军人事务、扶贫办,资助资金就高不就低,不得重复补贴。
缴费方式
新参保人员须凭身份证到村(社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变更统筹区的参保人员需到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流转手续。参保手续办理好后通过以下四种方式缴费:
1、手机缴费:
①湖北税务APP。点击[我的预申请]→[实名制注册],填写信息完成注册。点击[申报缴税]→[城乡居民医保],为本人缴费。也可点击[代缴城乡医保],为他人缴费。申报完成后,自动跳转至支付界面。
安卓版扫描二维码下载:
②鄂汇办APP。在应用商店搜索“鄂汇办”下载。点击[我的]→[登录/注册],填写信息,完成注册。点击[便民]→[社会保障]→[社保、医保缴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为本人缴费。也可点击[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为他人缴费。
③支付宝APP。在搜索栏搜索“城市服务”或者“市民中心”。点击进入[城市服务]或者[市民中心]模块,点击[社保]→[社保办事大厅],系统将自动跳转到“鄂汇办”界面(无需下载“鄂汇办”APP),后续操作同“鄂汇办”APP。
2、指定银行缴费:农商行、农行、邮储银行各网点。
3、村(社区)集中缴费。
待遇享受期
集中参保期缴费的人员: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中途参保人员:缴费次月至当年12月31日;
新生儿:出生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
咨询电话:
0717-4504013
0717-4516066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