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枝江市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主体补助名单的公示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鄂农函〔2023〕42号)《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鄂财农发〔2023〕42号)和《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贴息)的通知》(鄂财农发〔2023〕52号)文件要求,枝江市组织开展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

2023年共有187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贷款贴息项目申报,经省农业农村厅审核通过,我市187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贷款贴息要求,贷款贴息金额为935.29万元,其中17家省级龙头企业582.6395万元,93家农民合作社234.52万元,65家家庭农场100.32万元,12家规模猪场17.8195万元。现将具体补助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名单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16日(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枝江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须采用实名。

联 系 人:罗金晶

联系电话:4216650

电子邮件:591083921@qq.com

地    址:湖北省枝江市团结路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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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枝江市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主体补助名单

枝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