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取水权不动产登记试点项目比价邀请公告

枝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取水权不动产登记试点项目进行比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取水权不动产登记试点项目。

二、采购需求:采购供应商,完成枝江市取水权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升级,收集、调查枝江市取水许可证情况,建立枝江市取水权数据库。

三、服务期限:2024年11月前

四、采购预算:32万元

最高限价:32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第一款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两个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六、获取比价文件

1.发放时间:2024年10月9日起至2024年10月 11日17:00止(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2.发放方式:请有意愿的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报名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送交枝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本项目报名并获取比价文件及相关资料。

3.发放地点:枝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9室。

七、响应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9时30分。

2.地点:请将纸质版响应文件密封递交至枝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9室,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比价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人代表参加会议的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人参加会议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截止时间前到达地点签到并参加会议。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枝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赵春林

联系电话:0717-4212182

地    址:枝江市沿江大道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