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蓝天更多了、水更清了,“十三五”以来,全省环境质量主要指标向好。2019年是我省环境质量攻坚年,如何作为,让荆楚大地拥有更多的碧水蓝天?4月26日,省生态环境厅通报了我省相关目标及措施。
水: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
【目标】到2020年,全省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88.6%,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水体断面比例控制在6.1%以内,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举措】目前,我省纳入国家考核的10个劣Ⅴ类断面已消除8个,十堰的神定河、泗河仍为劣Ⅴ类。我省部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进度缓慢,部分领域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或管理手段相对滞后,优良水体保稳定促改善压力较大。
为此,我省将采取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加强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农业污染防治、加强河道清理管控、保障生态基本流量、持续开展水质监测预警等六项措施,具体包括依法淘汰落后产能、集中收集工业园区污水、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清查城镇排污口、关停或搬迁禁养区内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非规模化养殖场、保障季节性河流或常年低流量的生态流量等。
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80%以上
【目标】到2020年,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20%、20%和10%以上,全省17个重点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低于47微克/立方米,平均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以上。
【举措】我省将推进结构优化调整,包括严格环境准入,化解煤电过剩产能,增加清洁能源的供给,特别是天然气。落实重点城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发展多式联运,推广新能源汽车等。
对于污染点源治理,今年6月底前,各市州将完成“散乱污”企业摸底调查,2020年前基本完成治理,并在7个重点城市实施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对于面源管控,督促各类工地落实扬尘控制要求,重点加强工业烟粉尘以及堆场、料场、矿山等扬尘污染控制。到2019年底,全省市(州)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公共机构食堂、3个灶头以上的饮食服务经营场所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同时还将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进一步优化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
生态环境监测:新增65个国考断面水站建设
【目标】统一组织领导,理顺生态环境监测体制机制;统一规划布局,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统一制度规范,提高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统一数据管理,深化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应用;统一信息发布,提升环境信息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举措】我省将统一规划布局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打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等部门间数据壁垒,实现数据集成共享,利用大量监测信息,开展大数据分析。同时,今年还将启动地下水监测井调查。
目前,我省已启动新增65个国考断面水站建设工作,构建湖北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调查监测预警体系,今年建成联网,确保2020年获得有关数据。
今年还将在长江干流重要码头和重点工业园区布设一批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在武汉城市圈大气灰霾监测网基础上组建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网,进一步完善空气监测网络的功能,并在重点地区开展空气中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监测。
对于乡村,今年将启动“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与农田灌溉水水质监测等专项工作,对100亩以上的农田灌溉水进行专项监测。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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