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融媒(通讯员 黎秀玲)2020年9月4日,枝江市人民法院宣判姚某华等恶势力犯罪团伙寻衅滋事、赌博案。枝江法院判处姚某华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五千元,罗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六千元,姚某兵有期徒刑一年,肖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姚某林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枝江法院经审理查明,该团伙共实施寻衅滋事8起,其中姚某华参与全部作案,罗某某参与作案6起、姚某兵参与作案2起;该团伙共聚众赌博28起,姚某华、罗某某参与全部作案。姚某华单独或另纠集他人实施寻衅滋事15起,聚众赌博6起。
枝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姚某华为牟取非法利益,肆意发放高利贷,为逼迫他人偿还高利贷,纠集被告人罗某某、姚某兵等人,以暴力、威胁或者辱骂、恐吓、滋扰、纠缠、跟随等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经济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姚某华为纠集者,罗某某、姚某兵为成员的恶势力团伙。被告人姚某华单独或纠集被告人罗某某、姚某兵、肖某某,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姚某华纠集被告人罗某某、姚某林等人多次聚众赌博,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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