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防控工作,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实行疫情防控信息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从疫情重点地区和境外返回枝江人员,未按要求主动到辖区村(社区)登记、集中隔离,隐瞒相关信息的;
2.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接诊发热、咳嗽病人的;
3.药店、诊所未落实实名登记出售退热、止咳药的;
4.经营销售未经检疫和消毒处理的进口冷冻、冷藏、冷链食品的;
5.村(社区)对辖区内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管控不力的。
二、相关要求
1.举报人举报的线索信息应当客观真实,并对其举报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2.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接到信息时,如实记录举报内容,对同一线索只奖励第一举报人。
3.受理举报的单位及工作人员对线索举报人的相关信息应严格保密。
三、举报奖励标准
1.对举报内容第1条情况,经查,举报属实且举报时间在被举报人返枝12小时内的,给予举报人奖励300元,举报时间在被举报人返枝24小时内的,给予举报人奖励200元。
2.经查实,符合举报内容第2条至第5条情况,分别给予举报人奖励50元。
四、各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电话
以上通告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枝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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