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融媒(通讯员 袁扬帆)《宜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颁布距今已有半年,市文化和旅游局作为本辖区文化主管部门,为切实发挥好监督、指导职责,3月30日,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康帅国率领市文化馆馆长张先明、市文化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股工作人员检查各镇(街道)文化服务中心《宜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及免费开放工作实施情况。此次检查先后到达马家店、七星台、问安、仙女等八个文化服务中心。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与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市文化和旅游局在检查中针对宣传贯彻《宜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情况、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人才队伍、鼓励社会群体参与保护等方面提出相关要求,同时明确要求严格落实免费开放政策,多形式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丰富群众精神生活。
(审核:康帅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