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记者走进枝江市湖北宜化新材料科技公司三羟甲基丙烷项目车间内,机器轰鸣,工人忙个不停。
“因为拿的是‘标准地’,对投资强度、亩均产值等都有要求,我们拿地后就加快建设,去年11月份投产,比预期提前了3个月。”公司总经理宋爱华说,为确保公司亩均产值、税收达到要求,公司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
2018年,宜昌开始探索“标准地”出让。2020年5月市政府出台《宜昌市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工作实施方案》,全市14个县市实施标准地出让。目前已形成“事先作评价、事前定标准、事后强监督”的全过程监管服务机制。
事先作评价,辖区政府提前做好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水土保持等区域评价,企业拿地即开工。事前定标准,采用“3+X”的模式对工业类“标准地”确定指导性控制指标,“3”即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建筑容积率;“X”即单位能耗标准、环境标准、安全生产管控指标等其它控制性指标。项目投产后,在约定期限内,由经信部门会同招商等部门根据亩均税收、安全生产和环境标准等指标开展达产复核。如在宜昌高新区范围,每亩地投资强度300万元以上,税收25万元以上。
2020年以来,宜昌市“标准地”出让面积4995.17亩,2021年第一季度,“标准地”出让占工业用地面积87.32%,全省排名第2位。通过拿地前约定指标的方式,有效地提高了亩均产值。
来源: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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