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总体方案>的通知》(鄂纪办〔2021〕40号)、宜昌市《关于全市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整治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通过深入开展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实现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量化分级B级以上达到100%;中小学校食堂食材公开招标、定点采购达到100%;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就餐满意度达到80%以上;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无严重违规经营行为;中小学、幼儿园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二、整治内容

(一)学校、幼儿园食堂在食品及原材料采购过程中程序不规范、涉嫌利益输送等问题。

(二)学校、幼儿园教职工在食堂就餐与学生同质不同价、免费吃学生餐以及陪餐不交费等问题。

(三)学校在食堂违规接待问题。

(四)克扣、挪用、截留、贪污学生伙食费以及违规在食堂账目中列支教职工奖金、福利及津补贴等问题。

(五)学校食堂学期末结余资金未据实清退给学生问题。

(六)学校跨学期收取学生餐费以及擅自调整食堂饭菜价格问题。

(七)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在食堂就餐问题。

(八)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及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不落实问题。

(九)学生及家长反映较为突出的学校食堂饭菜质次价高问题。

三、整治措施

(一)严格招标程序。

食材采购要按照《枝江市涉校后勤服务招标(租)管理实施细则》(枝教发〔2020〕13号)及2021年《枝江市学校食材招标工作要求》相关要求落实。一是所有中小学要将食堂食材招标方案纳入学校党组织“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审核,招标条件做到“六个确保”,规范招标程序和货款支付;二是以学校、幼儿园为单位,实行“公开招标,定点采购”,签定供货合同,做到票证齐全,建立实物台账,做好出入登记。

(二)规范食堂财务管理。

1.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应按照《枝江市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枝教发〔2020〕11号)规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一是建立学校食堂对公银行账户,填写财务“五表一册”,建立会计账簿;二是配齐食堂专(兼)职财务人员,承担本校食堂财务日常监管、学期核算、年度并账工作;三是由学校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或者成立以财务人员为主体,包含学校、纪检部门、师生代表等各方人员的专门工作小组,每学期结束时进行财务核算,核算后结余资金退还给学生或是用于学生免费就餐。严禁以中高考质量奖、获得上级表彰、加班等各种名目从食堂账目中列支奖金、福利、津贴等行为。

2.教职工餐费不得以任何理由从学生餐费中列支,所有学校食堂应按照同质同价原则为在校师生供餐,领导、教师及家长陪餐必须自行支付餐费。

3.学校食堂接待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一是非因公行为一律不得在学校食堂接待,其他不符合接待要求的一律不得在学校食堂接待;二是因教育教学业务活动或其他业务活动确需由学校食堂安排工作简餐的,应建立专门的食堂内部接待审批制度,分管领导签批后方可安排接待;三是公务接待的餐标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不得违规使用烟酒或饮料,不得使用名贵食材或高端菜品,不得超规格、超人数陪同用餐;四是由学校按照“三公”经费使用的有关规定与学校食堂进行财务结算,不得采取抵扣、转嫁等方式免结费用。

4.学校不得擅自提高伙食费标准,不得跨学期收费和与其他事项捆绑收费。学校应尽可能采取便捷安全的网络技术实现家长自主充值、无现金消费的模式。学校要在食堂醒目的位置向师生公示供餐价格及当天食材采购价格。学生就餐要广泛征求家长及学生就餐意愿,遵循家长知情、学生自愿原则。

(三)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1.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全面实行从业人员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日自查、部门周检查、分管领导月巡查,并按《宜昌市学校食堂厨务操作日常监管手册》做好检查记录。落实中层以上值周领导陪餐制度并做好陪餐记录。

2.守住学校食堂管理20条底线。按照《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全省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基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教后勤[2021]1号)要求逐一落实。全面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实行食堂功能区域分开。各学校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一次“四小”(小饭桌、小卖部、小摊贩、小作坊)专项整治行动。

(四)坚决实施“五关”,确保学生膳食质量。

1.严格“过五关”的管理模式,一是食材采购验收关。各校由工会组织牵头,通过民主推荐成立食材采购验收小组6—20人,实行2人一组,轮流值周,当值人员同食堂事务长等相关人员一道共同负责食材采购验收工作,将验收过程置于“阳光厨房”摄像头下,并将称重量和发货数量同时 “晒”出来。二是食材下料关。食堂事务长(或保管员)按每餐带量食谱计算所需主要食材总量(包括教师进餐所需食材),将食材发给炊事班长(炊事员),炊事班长(炊事员)经核实后在出库单上签字,并将主要食材下料数量“晒”出来。三是食品与食谱核对关。食堂事务长(或炊事班长)将烹饪出的食品与菜谱核对,看食谱和食物是否一致,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市学校后勤办不定时抽查,实行食物留样与食谱及采购食材三对照。四是总量控制关。核算主要食材采购总量与师生进餐食品量是否基本相符。五是满意测评关。各学校分管负责人应组织学校有关部门分期中、期末2次对学生问卷调查,问卷人数不少于在校学生数的60%,市学校后勤办不定时组织一次师生座谈和电话问卷调查。

学校要规范“五关”程序,不得走过场闹形式,对“五关”不落实的,后勤办将相关线索移交市纪委进行追责问责。

2.学校食堂应不断提升食材质量和烹饪技能。一是尽可能采购新鲜食材,中小学按照《学生营养餐指南》、幼儿园按照《学龄前儿童膳食指南》(2016),优化带量营养食谱,均衡配置蛋奶果蔬,特别是要针对未成年人年龄特点和生长需求,加大新鲜牛奶(每周至少两次随中餐配套)和生鲜牛肉的周供应量(每周至少一次随中餐配套),提升供餐品质。二是加强厨师技能培训,不得提高烹饪水平。三是定期征求学生及家长意见,改善餐饮质量。

3.各校应在学校门前向社会公开承诺:“学校和教职工绝不侵占学生利益,保证学生伙食费全部用于学生”,并向社会公布市教育局举报电话:13972589226。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31日至9月8日)。成立全市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组长由市教育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教育局党组分管同志担任,成员由财务股、综治股、教育股、督导办、人事股、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后勤办负责同志组成。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各学校也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迅速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学校自查阶段(9月9日至18日)。各中小学校对照专项整治10条内容和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摆问题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整治台账(见附件)。在自查自纠过程中,要注意与前段时间启动实施的巩固和加强全省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基础专项行动有效结合起来,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

(三)教育局核查阶段(9月19日至9月31日底)。学校自查自纠工作完成以后,市教育局将会相关部门,深入食堂逐个核查,发现问题及时对接市纪检部门,配合做好问题查处。

(四)巩固提高阶段(12月31日前)。建立整治台账,明确问题内容,指定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限,全面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省纪委和省、市教育部门部署的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周密方案,逐项主动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学校食堂是后勤育人的重要阵地,各学校要深刻认识到做好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督办,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的重要举措,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作风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二)注重部门联动。市教育局将与纪检、宣传、发改、财政、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定期会商研判、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正面宣传引导,提前预判舆情风险点,有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二)落实信息报送。8月31日前,各中小学校报送实施方案。从9月份起,各学校每月30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展情况(包括整治台账、相关数据、典型案例和事例、经验做法等)。10月10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12月10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附件:全市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台账

枝江市教育局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