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北新时代文明实践群众评议活动的公告

为推进全省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提档升级,切实增强各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联系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质效,省文明办面向全省广大群众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群众评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议对象

全省县(市、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乡镇(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二、评议时间

2023年3月22日830起至2023年3月31日17∶30止。接听电话评议时间为以上时段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三、评议内容

群众根据自身了解情况,重点围绕以下5个方面,针对2022年以来本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开展文明实践工作进行评议。评议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指出存在的问题,或就提升工作水平提出意见建议。


1

服务群众的阵地建设情况:是否结合本地实际打造方便群众参与的文明实践阵地平台,阵地平台种类、数量,开放时间、便捷性等方面存在哪些不足。

2

服务群众的队伍建设情况:是否组建志愿服务队伍,群众加入志愿服务队伍参与活动是否便利,有无组织培训、经验交流等提升志愿服务能力。

3

服务群众的活动开展情况:是否常态开展理论宣讲、政策宣传、科学普及、惠民服务、文化体育、生态环保、爱心助学、农技培训、文明劝导、心理疏导、疫情防控等文明实践活动。活动频率、方式、内容等方面是否存在不足,活动效果如何。

4

服务群众的项目建设情况:是否围绕学习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宣传宣讲党的政策、培育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活跃文化生活、持续深入移风易俗等,打造了一批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项目运行、管理如何。

5

服务群众的机制建设情况:是否建立群众“点单”“评单”等机制并正常运行。是否建立“时间银行”“积分超市”等激励机制,并在推动工作蓬勃开展上发挥了作用。

四、评议方式

电    话:027-87233731;

电子邮箱:hbswmbec@188.com。


五、评议结果运用

评议情况作为文明实践评估验收重要参考。


特此公告。


湖北省文明办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