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公园路小学图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枝江市公园路小学的委托,拟就枝江市公园路小学图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枝江市公园路小学图书采购项目

2.采购需求:枝江市公园路小学图书采购(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3.预算金额:39.8万元

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5.质保期:一年

6.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是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采购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时间和地点

1.领取时间: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7日止(工作时间)。

2.领取地点:磋商供应商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原件在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枝江市国际大酒店一楼)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领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4日9时00分(递交截止时间30分钟前开始受理响应文件);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枝江市教育局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枝江市珠海路36号)。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3年7月4日9时00分

2.磋商地点:枝江市教育局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枝江市珠海路36号)。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恕不接受。

六、公告期限

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人代表参加会的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人参加磋商会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截止时间前到达地点签到并参加磋商会。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枝江市公园路小学

联系人:黄全红

联系电话:13135816168

联系地址:枝江市公园路121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071791115

地址:枝江市国际大酒店一楼

项目联系人:向水仙

联系电话:1507179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