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春耕助生产 “诚信枝江”正当行

枝江融媒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它关系着健康的市场环境。今年3月15日是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随着气温的逐渐回升,各地春耕备耕开始忙活起来,种子、肥料等农资产品也进入销售高峰。

近日,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枝江市公安局提供的线索,分别对某肥料生产商库存待售的和售出后召回的肥料进行稽查抽样,并委托某检测公司检测。某检测公司分别出具2份检验报告,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徐某某生产作为“合格品”进行销售的肥料,经法定检测机构检验判定为不合格。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构成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

许某某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许某某处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1.1倍的罚款3万余元。

近年来,枝江市高度重视农资产品营销环境建设,广大农资经营户积极响应号召,自觉诚信、守法经营,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和服务质量稳步提升,农民朋友买的放心、用的满意。3·15期间,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打假专项行动及打假宣传,有效遏制了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规范了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来源: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

(一审 何唯 二审 袁定平 三审 龚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