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人民医院污水站自行监测项目 (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夷陵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枝江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就“枝江市人民医院污水站自行监测项目(第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一、项目概况及相关要求:

1.项目名称:枝江市人民医院污水站自行监测项目(第二次)

2.采购需求:对医院进行相关内容的监测及数据上传至湖北省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3.最高限价:14(万元)

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6.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包含相关的经营范围,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 i tchina.g 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 p.gov. cn)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注: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采购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并上报行业监督主管部门)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起至2024年3月29日17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及地点:磋商供应商凭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在湖北夷陵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枝江市友谊大道88号)获取磋商文件或者将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后发送至邮箱757631751@qq.Com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领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送达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4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枝江市人民医院综合楼20楼会议室

五、发布信息的媒介及期限:

公告发布媒体:三峡枝江网,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须提供一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签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出席磋商会。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的,其磋商资料将被拒收。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枝江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及电话:田文宇 15090905962 

招标代理:湖北夷陵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文文 13986789562

联系地址:枝江市友谊大道 88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