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失信案例

为了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提高司法公信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枝江市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失信案例,曝光失信行为,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失信案例:

案件名称:张某某与胡士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案件情况:申请执行人张某某与被执行人胡士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枝江市人民法院于2022年10月30日作出(2022)鄂0583民初954号民事判决书,内容如下:

被告胡士保赔偿原告张某某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206291.48元。

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于2023年1月10日立案执行。承办人依法向被执行人胡士保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等执行文书,同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和线下走访的方式查找其财产线索。经案件承办人多次联系,组织双方当事人多次协商,被执行人胡士保始终拒不配合执行。枝江市人民法院将其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对其处以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来源:枝江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