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知音湖北”品牌形象执法护航专项行动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宜昌市关于组织开展“知音湖北”品牌形象执法护航专项行动的相关要求,切实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枝江旅游品牌形象,枝江市文化和旅游局现面向社会征集问题线索。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对旅行社的整治。旅行社未取得经营许可;分支机构名称、标牌、经营范围等不符合法律规定;存在虚假宣传行为、组织不合理低价游、“零团费”团队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提供与合同内容不相符的旅游服务;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存在涉及养老诈骗的问题隐患;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存在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等。

(二)对在线旅游经营者的整治。在线旅游经营者未依法取得经营许可;未依法履行核验登记义务;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未填报包价旅游合同有关信息;为“不合理低价游”“零团费”团队提供交易机会;未依法依规开展出境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等。

(三)对导游的整治。从事导游服务未取得执业许可;私自承揽业务;向旅游者索取小费;执业过程中未携带电子导游证、佩戴导游身份标识,未开启导游执业相关应用软件;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擅自变更接待计划或旅游行程;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

(四)对旅游包车客运经营者的整治。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使用无效的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证件、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等违法行为;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等违规行为。

(五)对旅游景区的整治。国有景区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擅自增设收费项目、不执行景区门票价格对特定群体的减免优惠政策、不落实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未被评定等级的景区使用或者变相使用等级称谓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对涉旅餐饮、住宿、购物、停车等旅游行业经营者的整治。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客观真实反映问题,并提供举报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监督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依法保障监督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举报电话:0717-4212437、0717-4210336

举报邮箱:453923950@qq.com

受理地址:枝江市文体中心西区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枝江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