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费的温馨提示

根据《关于2024社保年度缴费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人社函〔2024〕71号)规定,我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未能在2024年6月底前缴纳2023年度(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延至2024年12月底前缴纳。

请相互转告。

枝江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