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畅通微循环改造项目监理单位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德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2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城市道路畅通微循环改造项目监理单位采购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人民币11.50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11.50万元。
5、建设规模及内容:公园路小学路段、民主大道与友谊大道交叉口公交站、沿江大道与建设路交叉口、沿江大道与金山大道交叉口、迎宾大道与江汉大道交叉口、团结路与江汉大道交叉口、雪花巷加铺改造、金盆山北路与水贤路交叉口、北宸路路面铣刨加铺、谦泰吉路非机动车道修复、东干渠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管线工程、照明工程以及绿化工程。拆除原有绿化带或人行道后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将绿化带内原有设施迁移至车行道边;拆除渠化岛新建车行道;对现有地下管线进行保护或进行迁改,并对雨水口进行改造;将原有道路标线铣刨后,对路段及交叉口进行交通组织设计;对现状沥青路面铣刨后加铺;对现状混凝土路面加铺沥青;拆除现有非机动车道并新建;新建照明设施;新建排水管道;新建给水管道;拆除人行道
新建绿化带。
6、监理服务内容: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建设内容(具体以设计施工图纸为准)的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工程变更以及与上述项目相关的一切施工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7、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至工程决算审计并通过竣工验收结束后止;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2年。
8、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9、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10、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安全要求。
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2、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3、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5、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响应,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证明资料复印件)
(2)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4)供应商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承诺在本工程实施期间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三个工程的项目总监,且不得任职于宜昌市行政区域以外项目;当项目总监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时,投标人应为本工程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且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相关证书及承诺函原件;如配备有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还应上传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相关证书复印件。)
(5)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人员总数不得少于3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可由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兼任或另行拟派)、监理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监理员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监理员培训教育证书;以上人员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湖北省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可提供相关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相关证书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磋商。
说明: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为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否则评标委员会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7日至2024年9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湖北德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黄河路25号住邦科技园A区11栋2单元7楼),联系人:周琴芳,联系方式:15072568011。
3、获取方式:请有意愿的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报名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后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0日上午9时30分(注:9时00分开始接受投标响应文件。)
2、投标响应文件送达地点:维也纳国际酒店(枝江体育中心店)枝江市3楼肖邦厅会议室。
3、本项目磋商会议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维也纳国际酒店(枝江体育中心店)枝江市3楼肖邦厅会议室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处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4、本项目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磋商过程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公告发布媒介及时间:
1、公告发布媒介:三峡枝江网。
2、公告发布时间: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4年9月6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枝江市建设项目中心
地 址:枝江市礼化路100号
联系方式:136360843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德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黄河路25号住邦科技园A区11栋2单元7楼
联系方式:15072568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琴芳
电 话:15072568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