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钟讲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

各位听众朋友们,大家好!

2023年12月,党中央正式印发了这部重要的党内法规,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第三次修订。今年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更是强调,要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范围内开展一次集中性的纪律教育。这一系列举措,不仅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极端重要性,更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战略部署。

接下来,我将从“六大纪律”的角度,为大家简要解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核心内容。

本次修订的政治纪律部分,新增2条、修改12条,突出了“四个更加突出”:一是对党忠诚的政治要求更加明确,增加了对私自接触、传播有严重政治问题信息的处分规定;二是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的决心更加坚定,新增了对搞地方保护主义、只表态不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等行为的处分;三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更加具体,将违背新发展理念、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行为纳入政治纪律范畴;四是坚定共产主义信仰信念的导向更加鲜明,增写了对个人搞迷信活动的处分规定。

组织纪律部分新增2条、修改7条,主要体现在“两个明确、一个加强”:一是明确了在纪律审查中不履行作证义务行为的处分,强调了党员作证义务的重要性;二是明确了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搞好人主义、避重就轻行为的纪律责任;三是加强了对党员干部出入境行为的管理,提高了违规因私出入境的处分档次。

廉洁纪律部分新增1条、修改18条,聚焦“四个重点”:一是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贯穿全篇;二是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新增了以讲课费、课题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等行为的处分规定;三是加强对亲属经商办企业的监管,增写了违规为亲属经商提供帮助等行为的处分;四是强化对离职或退休党员干部的监管,明确了离岗后违规从业行为的处分。

群众纪律部分修改3条,实现了“一个调整、两个补充”:一是将“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调整为“乡村振兴领域”,继续作为从重或加重处分的情形;二是补充了在社会救助中优亲厚友、慢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

工作纪律部分新增7条、修改6条,体现了“三个持续用力”:一是推动党员干部担当实干,新增对“新官不理旧账”等行为的处分;二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增写了随意决策、文山会海等行为的处分;三是惩处违规干预市场经济活动,将处分对象扩大至全体党员,彰显了执纪必严的决心。

生活纪律部分修改2条,提出了“两个新要求”:一是对铺张浪费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增写了对造成不良影响的铺张浪费行为的处分;二是增写了对违背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的处分规定。

由于时间关系,以上只是对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一个简要概览。希望大家能够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原文,掌握更多细节和具体要求。同时,我也希望每一位党员都能坚守廉洁底线、永葆公仆本色,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共同推动枝江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感谢大家的收听,我们下期节目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