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通过枝江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提交的有哪些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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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照办理类
1、读书时将农村户口迁至学校,毕业后户口一直挂靠在镇上,现在能否将户口迁回农村?
市公安局答复:关于户口迁回农村问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湖北籍农村居民在农村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房本必须为本人名字;2.申请人为非公职人员;3.必须证明是由原农村户口迁出。
2、外地户口如何在枝江市办理港澳通行证?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在哪可以办理?
市公安局答复:现在是全国通办,外地户籍能在枝江办理,成年人带好身份证,在枝江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公安窗口办理。未成年人需要监护人陪同,带好监护人和未成年人身份证(没有身份证的带户口簿),再是两者亲属关系证明。
3、将户籍迁移至外省该如何办理?
市公安局答复:目前全国户籍跨省通办业务已开通,可以直接到拟迁入地派出所申请跨省通办,将户口迁入,户籍地派出所直接在平台办理户口迁出,迁入具体条件请咨询拟迁入地派出所。
4、独生子女证遗失如何补办?
市卫健局答复: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应用中有关问题的解释》(鄂人口政[2009]4号)第二十七条第十二款规定,“原办理过《独生子女证》或者《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因多种原因证件遗失,没有再生育、收养子女,子女数量没有发生变化的独生子女父母,可以申请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补证程序为:本人提出申请—镇(街道)资格初审—市卫生健康部门审核补办。
5、出具在枝江是否购买及租住公有住房、享受货币化补贴情况的证明是找哪个部门,具体办公地点在哪里?
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答复:出具在枝江是否购买及租住公有住房、享受货币化补贴情况证明,需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或复印件到枝江市住房保障中心办理,非本人办理需携带被查询人身份证或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及委托证明办理,具体办公地点为枝江市金融巷12号住房保障中心302室。
6、请问申请残疾证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应向何部门申请?
市残疾人联合会答复:办理残疾证要求如下:康复期满1年后,办证人员可带相关资料:身份证、户口本、病历或出院小结、两寸彩色白底登记照三张(智力和精神类需要5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残疾人本人必须到达残联办证大厅。肢体类鉴定时间为每周一;听力类鉴定时间为每周一、周二;言语类鉴定时间为每周一上午半天和周二;视力类鉴定时间为每周二;精神类鉴定时间为每周二;智力类鉴定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
7、1.公司地址未变,重新核定了门牌号,修改公司注册地址需要提供哪些资料?2.公司法人代表变更,需要哪些资料?
市市场监管局答复:(1)需准备核定门牌号码的房屋产权证明,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专区,选择“我要变更”端口,提交变更申请。(2)法定代表人变更需准备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专区,选择“我要变更”端口,提交变更申请。
8、身份信息被别人盗用注册公司,但本人从来没有到枝江市,请问如何快速注销公司。
市市场监管局答复:可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公告期满后再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登记专区选择“我要注销”端口提交注销申请。
9、公司被裁定为破产,请问注销公司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市市场监管局答复:根据《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要求,已破产的公司需提交的材料有: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2.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的证明;3.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4.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裁定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书原件或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书原件(包括以无法清算或无法全面清算为由作出的裁定)。
10、男女双方在枝江工作,户籍在利川,能否在枝江领取结婚证?
市民政局答复: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 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湖北省内的居民,可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省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 您符合婚姻登记“全省通办”的条件,双方可以就近在本市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供的证件:双方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双方有效的户口簿原件、三张2寸红底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11、符合什么条件可以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需要什么资料?
市卫健局答复: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1.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2.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4.年满60周岁(1933年1月1日之后出生)。申报资料: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子女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本人市民卡。申报程序:本人申请—村级初核—镇(街道)初审—市级审核确认。
二、社会保障类
1、死亡人员户口如何注销?
市公安局答复:根据《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四十七条:公民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凭死亡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以下死亡证明材料之一,向死亡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登记。当户主、亲属、抚养人无法履行申报注销户口登记时,由死亡人员户口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负责申报注销登记:(一)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二)公安机关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三)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生效判决书;(四)其他能够证明死亡的材料。逾期未注销的,将对死亡名单进行公示,按照规定,公示一个月后,派出所将对死亡户口未注销人员直接注销。
2、居民医保参保后,工作单位又缴纳了职工医保,请问居民医保能否申请退费?
市医疗保障局答复:城乡居民医保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到账后,自次年1月1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实施意见》,参保人在居民医保缴费后,发生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其他统筹地区居民医保等情况,在相应待遇享受期未开始前,可在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依申请为个人办理退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对暂停的居民医保参保关系,原则上个人缴费不再退回。因此若单位是在从1月1号以前开始缴纳职工医保,还未进入享待期可退费;若1月1号以后缴纳职工医保,不再退费,且按规定参保人次月即2月才能享受职工医保, 1月只能享受居民医保。
3、枝江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及报销政策。
市医疗保障局答复:异地长期居住或临时外出就医(包括异地转诊异地急诊抢救等)的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省内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异地就医报销享受本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政策。非急诊且未转诊的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住院报销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
4、如何办理省内居民医保参保转移?
市医疗保障局答复:已在枝江市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市民,若想在省内异地参保,需要在下一个年度缴费前将在枝江的居民医保参保关系暂停,办理异地新参保登记后再缴费,无须转移。
5、罕见病的医保谈判药品依库珠单抗购买途径和报销比例。
市医疗保障局答复: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经办服务规程(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参保人员在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使用或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按规定购买单独支付药品时,须先申请单独支付药品用药资格备案。在门诊使用或定点零售药店按规定购买“单独支付”药品的报销比例按门诊特殊疾病的报销比例执行(职工90%,居民70%)。药品不单独设定年度支付限额,一并计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累计计算。
6、到了退休年龄医保未缴够规定年限怎么办?男性缴费年限是多少年?市民自己缴纳医保与其单位缴纳医保有什么区别?
市医疗保障局答复:根据《宜昌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文件第八条,参加本统筹地区职工医保的人员,按规定参保缴费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男性应满30年(360个月)、女性应满25年(300个月),且在本统筹地区的累计实际缴费年限不得少于15年(180个月)。在本统筹地区当地职工医保制度实施前参加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在本统筹地区的累计实际缴费年限不得少于15年(180个月),不受累计缴费年限限制。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未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一次性趸缴或逐年(逐月)缴纳医保费至规定年限。市民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不划分个人账户;随单位参保的按个人缴费基数的2%划分个人账户,符合条件的女职工可享受生育待遇,住院和门诊就医报销无差异。
7、枝江市缴纳的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是怎样的?
市医疗保障局答复: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等若干医保政策文件的通知》(宜府办发〔2022〕73号)规定,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具体标准如下:在职职工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为500元,退休人员为400元;在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由统筹基金分别按照50%、65%、80%的比例支付,退休人员按照60%、75%、90%的比例支付;在职职工普通门诊统筹最高支付限额为2200元,退休人员为2600元。
8、高龄老人的养老补贴是多少?
市民政局答复:枝江市高龄津贴发放标准为具有枝江市户籍且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享受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待遇。补贴标准为:年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的,每人每月50元;年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每人每月80元;10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300元(在高龄老人年满90周岁、100周岁时不需要另外提供申请资料)。高龄津贴按季发放,直达高龄老人个人账户(市民卡)。
9、未成年人如何领取市民卡?
市人社局答复:市民卡不能直接领取,16岁以下人员:需本人和第一监护人(一般是指父母)一起到合作银行网点办理,本人持身份证或户口簿,监护人持身份证原件领取。户口簿不能证明其监护关系的,要出示出生医学证明或其它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辅助资料。办理的是即制卡,现场申请,现场制卡、立等可取。
10、申报4050社保补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在哪里办理?
市人社局答复: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公共就业服务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鄂人社函〔2020〕211号)文件精神,就业困难人员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要求户籍地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且办理了就业登记,同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申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地点即为当前户籍所在地,可前往户籍的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人社业务窗口或枝江市人力资源市场办理相关业务。
11、产前检查能否使用医保?
市医疗保障局答复:根据《关于印发<宜昌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的通知》(宜医保发[2019]12号)文件规定:单位女职工和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灵活就业人员享受正常生育(顺产、难产、剖宫产)的产前检查费500元。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宜府办发[2023]52号)文件规定:将产前检查费用纳入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不设起付线,合规医疗费用累计金额在800元(含)以下的,医保基金报销50%。从2024年1月1日起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产前检查费在门诊直接结算。
12、慢性病患者申请补助,需要准备什么资料?是否可以享受一定的医疗补助?
市医疗保障局答复:根据《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经办服务规程(试行)》(鄂医保发[2023]33号)文件第二条,门诊慢特病申请材料符合《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要求,具体为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申报实行备案管理的病种提供就诊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其余病种需提供就诊地最高级别医疗机构近一年内的病历资料和检查资料。申请资料为门诊资料的,必须提供原件;申请资料为住院资料或门诊资料已归入医院病案管理的,可提供复印件,但必须标明病案号并加盖经治医院公章。门诊慢特病不设起付线,门诊特殊疾病不单设年度支付限额,门诊慢性病按病种设置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年度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按照《宜昌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待遇表》。参保人员自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通过之日起享受相应待遇,门诊慢特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仅限当年使用,不结转至次年。门诊特殊疾病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70%,职工医保报销90%;门诊慢性病城乡居民医保报销60%,职工医保报销80%。参保人因病住院和治疗门诊慢特病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按规定支付后,剩下的合规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职工医保大额保险按比例报销。
三、政策咨询类
1、农村的房屋因年久失修需在原址上翻新重建,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镇政府答复:在原址翻新重建房屋,根据枝农发〔2023〕2号文件精神,主要:一是农户申请。符合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村级组织提出建房书面或口头申请。二是镇村预审。村级每周汇总农户建房需求,提请镇组织有关部门,对照规划和用途管制规定,实地现场踏勘,对农户选址符合规划且具备建房资格的,指导农户填写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对不符合规划的,引导农户重新选址;对不具备建房资格的,当面说明理由。三是村级审核。村级组织收到农户书面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征求申请人所在村民小组负责人和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半数以上通过的,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农村宅基地面积、拟建房面积和建筑高度、建筑风貌等情况在村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一并报送镇人民政府统一窗口受理。四是审批及动态监管。待审批通过后镇人民政府要组织承担农经、自然资源和规划、城乡建设、综合执法职责的部门或单位全面落实“三到场”要求。审批前,组织实地审核农户申请条件、建房位置、面积、规划、地类、公示、退出原农村宅基地等情况;批准后开工前,组织实地丈量批放农村宅基地,确定建房位置,对村民建房现场钉桩、放线;建房完工后,组织验收,实地检查村民是否按照批准的占地面积、四至范围等要求使用农村宅基地,是否按照批准的建筑面积、层数、高度、风貌等要求建设房屋。对验收通过的,出具《农村宅基地 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五是登记颁证。通过验收的农户持本人申请和《乡村建 设规划许可证》、《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 等相关资料,向镇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职责的部门或单位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2、外地户籍的居民如购买枝江市农村的房子,请问能否过户?若有承包的鱼塘和承包地,能否一起过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外地户籍购买本市农村房屋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无法办理转移登记。一是只有符合政策规定迁入本村集体经济组织落户为正式成员且在原籍没有享受农村宅基地才能申请办理宅基地转移登记。二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经发包方同意可以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成员。受让方需迁入村集体经济组织落户为正式成员,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和承包经营权权利人(全体)同意后,根据相关要求,提交原宅基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转让协议、受让方同发包方新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等资料,买卖双方共同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登记。
3、我市医护人员是否有购房补贴?
市卫健局答复:根据《关于印发枝江市激励引导医务人员到基层服务四条意见的通知》(枝卫发〔2024〕3号),我市医务人员于2024年2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期间在枝江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小产权房)给予奖补6万元/套,每户每套享受奖补限2人。本购房奖补政策与人才安居购房奖补政策、卫健系统引进人才安家补贴政策任选其一,限补贴一次,不可重复享受。
4、党龄超过55年以上是否有党龄补贴?
市委组织部答复:目前无党龄补贴相关政策,如党龄在50年以上,将发放“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四、政务网办事咨询类
1、在湖北政务服务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社保网上申报-弹出来的二维码扫码后页面提示不是单位的经办人,请问如何修改?
市人社局答复:可以由单位原经办人登录政务网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一般信息变更自主变更或添加经办人;原经办人离职的,单位填写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信息变更表后,单位新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在政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添加单位经办人。
2、登录湖北公安政务服务网平台显示手机号码已注册,但无法正常登陆,该如何操作?
市公安局答复:当事人可登录湖北公安政务服务网平台,点击个人中心、登陆、帐号申诉、身份证被他人手机号注册,“身份证被他人手机号注册”进行下一步操作,填写银行卡号,并填写办理银行卡时预留的手机号。
3、在湖北智慧医保APP上,无法将孩子和父亲的医保绑定在一起,APP提示:查询不到孩子的医保信息。请问是什么原因?
市医疗保障局答复:先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注册账号,选择为家庭成员激活医保电子凭证,为小孩激活后再通过湖北智慧医保APP绑定即可。
4、缴纳的城乡居民医保,在鄂汇办上查询不到,请问是什么原因?
市医疗保障局答复:湖北智慧医保APP即将停服,可先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注册账号,选择为家庭成员激活医保电子凭证,为小孩激活后再通过微信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或者支付宝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进行亲情账户绑定。
来源:枝江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