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未密闭运输被处罚

枝江融媒(通讯员 李亚兰)近日,枝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人员在金山大道与沿江大道交叉口巡查发现,贺某所驾驶车牌号为鄂F****8的建筑垃圾运输车在运输过程中未采取密闭措施,执法人员依法对司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其立即改正。

当事人贺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宜昌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项“运输单位运输处置建筑垃圾,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车辆密闭运输,不得沿途泄漏、遗撒,禁止车轮、车厢带泥行驶”的规定,根据《宜昌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贺某驾驶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未密闭运输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根据法律法规对其处以6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一审 何唯 二审 潘德铭  三审 龚春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