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钟讲堂】生育友好城市建设相关政策


各位听众朋友,大家好!我是枝江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王逸华,今天我宣讲的主题是生育友好城市建设相关政策。近年来,枝江市以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为重点,以开展生育友好城市建设为载体,全力促进全市人口服务工作转型和人口均衡发展。下面,我就具体政策给大家作个解读:

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人口问题的最新精神

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有关人口问题的改革举措涉及到全人群,以应对老龄化、少子化为重点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建立生育补贴制度,提高基本生育和儿童医疗公共服务水平,加大个人所得税抵扣力度。加强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用人单位办托、社区嵌入式托育、家庭托育点等多种模式发展。把握人口流动客观规律,推动相关公共服务随人走,促进城乡、区域人口合理集聚、有序流动。

二、法定奖励政策

(一)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193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奖励扶助金发放标准:每人每年960元。

(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

1.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2.特别扶助金发放标准: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每人每年1068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每人每年8280元。

3.计生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对象发放标准

经鉴定为三级及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纳入国家扶助,国家扶助标准为:三级3120元/人.年、二级4680元/人.年、一级6240元/人.年。鉴定为四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人员,市级发给特别扶助金1500元/人.年。除按规定标准发放扶助金外,另加发10元/人.月扶助金。

计生手术并发症人员享受免费康复治疗。

(三)独生子女保健费政策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对象,继续享受以下优待:

从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满14周岁止,每月发给不低于1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双方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的一方单位全额负担;夫妻双方属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的,由市财政统一负担。

(四)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政策

1.企业(县属以上)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

享受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的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

(1)实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企业改革职工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发〔1995〕111号文件)以来,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退休,退休时按统账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4)领取的养老金中未包含计划生育奖励项目。

奖励标准:每人3500元,分五年发放,每年700元。

申报地点及时间:每年5-7月在户口所在社区申报。

2.城镇居民年老计划生育奖励

享受城镇居民年老计划生育奖励的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属我市城镇非农业户口;只生育一个子女并办理了独生子女证;未享受机关事业单位或县属以上国有、集体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

奖励标准:每人3500元,分五年发放,每年700元。

申报地点及时间:每年5-7月在户口所在社区申报。

3.独生子女父母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企业职工的,退休时按省政府相关规定发给计划生育奖励金。

奖励标准: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对符合原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条件、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时不再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改为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

    计划生育一次性退休补贴=2014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基本工资*139个月*5%。

三、鼓励生育“五个一”政策包

(一)出生小孩证件“一件事联办”。落实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

(二)发放一个生育红包。对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对象,发放5000元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每月每孩500元育儿补贴金、每学年1000元幼儿园保教费补助。

其中:一次性生育补贴申报条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子女户籍所在地为单位落实相关政策,并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自2022年9月22日(含当日)起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对象;该子女为枝江市户籍,父母一方为枝江市户籍人口)

育儿补贴金申报条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子女户籍所在地为单位落实相关政策,并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自2022年9月22日(含当日)起按政策生育的二孩及以上子女;申报育儿补贴金的该子女为枝江市户籍,父母一方为枝江市户籍人口。补助标准:从子女上户之月起按每孩每月500元的标准发放,直至孩子3岁。

 幼儿园保教费申报条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子女户籍所在地为单位落实相关政策,并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合法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子女。享受幼儿园保教费补助的该子女为枝江市户籍,父母一方为枝江市户籍人口。在宜昌市区域内幼儿园接受三年学前教育(含幼儿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就读,或在大宜昌市内跨县市区就读)

(三)发放一个购房券。2016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合法生育的二孩及以上家庭,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枝江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小产权房)享受奖补,生育二孩家庭奖补6万元/套、生育三孩家庭奖补12万元/套。二孩与三孩奖补可叠加享受。

(四)享受一个生育假期。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鼓励支持所在单位延长产假至1年,其配偶享受30天护理假。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政策。

(五)发放一个妇幼保健服务套餐券。提供12项免费妇幼保健服务套餐。包括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免费健康宣教、免费孕产妇健康管理、免费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检测、免费产后访视、免费避孕节育服务、免费新生儿访视、免费儿童健康管理、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免费提供婴幼儿早期发展营养照护服务。

以上内容为我市生育友好城市建设相关政策及内容,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