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纠正“四风”、防止节日腐败工作往深里抓、实里做。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结合实际周密安排,组织开展“节日反腐”系列行动。要在“两节”前后对党的十九大以来本地本单位“节日反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纠,总结经验,堵塞漏洞,补齐短板。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形成“节日反腐”高压态势。
通知重申,严明纪律要求,做到“十个严禁”:
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严禁违规收受或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及礼品卡、商业预付卡等节礼;
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健身娱乐活动;
严禁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参观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
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
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同城宴请;
严禁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租车借车;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通知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凝聚监督合力。省纪委将组织力量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公务接待、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各市州纪委要比照省纪委做法,组织开展不打招呼的交叉检查和重点抽查。
通知强调,要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对不正之风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坚决防止“节日病”反弹回潮。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坚决严肃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决不能让“四风”问题卷土重来和“节日腐败”滋生蔓延的强烈信号。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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