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钟讲堂】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行动政策解读

各位听众朋友,大家好!我是枝江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局长聂俊。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鄂政办发〔2019〕45号)要求,进一步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鼓励支持广大企业组织劳动者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下面,我就《实施方案》有关政策做以下解读:

问:我市企业组织员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可以享受哪些政策?

答:目前我市企业可享受的职业培训政策有以下几类:

(一)岗前培训。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新录用职工,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开展岗前培训的,可申请享受培训补贴。

(二)岗位技能培训。我市支柱产业、重点企业,可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对在岗职工开展新技术、新技能、新工艺等方面的培训以及转岗转业培训。培训可采取集中教学、线上线下结合、师带徒等方式,提升职工专项岗位技能。

(三)在岗提升培训。企业对在岗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照培训时长从6课时-360课时。

(四)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按照“企校双制、工学一体”培养模式,以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为培训对象,培养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至3年。

(五)新技师培训。企业组织的在岗职工参加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培训。

问:我市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一)企业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参照鄂人社发〔2018〕64号文件补贴标准,并适当提高,按照培训课时给予每人200元至2000元培训补贴。

(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对按规定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按照每人每年4000元至6000元标准给予补贴。

(三)高技能人才培训。参加新技师培训的,按照高级技师5000元/人,技师35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

(四)就业创业培训和岗前培训。补贴标准按照鄂人社发〔2018〕64号文件执行。

问:企业应该向哪个部门申请培训补贴政策?

答:各类培训原则上由培训主体向人社部门申报,经审核备案后开展。

问:参与职业技能提升培训需要什么条件?

答:与企业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按规定由所在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以上的企业在岗职工,均可参加企业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培训对象由企业根据生产实际自主确定。

问:企业开展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的形式和内容有哪些?

答:由企业自主组织开展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鼓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合作,对职工进行联合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技能操作、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职业道德、工匠精神等。企业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应安排一定比例的实操培训。在确保培训真实性和培训质量的基础上,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探索“互联网+”线上培训新模式。可将全部理论课由线下集中授课转为线上学习,课时要求不变,线上学习学时一般不超过总课时的30%。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政策咨询联系方式:4216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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