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七星台镇卫生院食堂、公卫楼改造工程比价邀请公告

湖北众恒永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枝江市七星台镇卫生院的委托,就枝江市七星台镇卫生院改造工程项目进行比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枝江市七星台镇卫生院改造工程

3.采购内容:食堂改造、公卫楼改造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4.采购预算:50万元

5.工期:60日历天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比价响应单位。

②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比价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4)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供应商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 1 人),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印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加盖供应商公章。

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如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可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按照采购文件约定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进行价格排序。

5.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比价文件

1.发放时间:2021年7月28日起至2021年7月30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领取地点:比价供应商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原件在湖北众恒永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枝江市马家店胜利路东段东昇嘉园6栋)获取比价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领取比价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四、响应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3日15时00分。

2.地点:请将纸质版响应文件密封递交至湖北众恒永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枝江市马家店胜利路东段东昇嘉园6栋)二楼会议室,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比价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五、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比价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本项目将在湖北众恒永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枝江市马家店胜利路东段东昇嘉园6栋)二楼会议室公开进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比价开始时间。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在截止时间前按时签到并参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要求参加的,将提交比价小组按未实质性响应比价文件要求处理。

3、本项目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条件详见文件规定,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将作废标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枝江市七星台镇卫生院

联系人:曹琰琰

联系电话:13469855386

地址:枝江市七星台镇滨江路35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众恒永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晏木兰

联系电话:13872573055

地    址:枝江市马家店胜利路东段东昇嘉园6栋

2021年0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