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与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的《湖北省开展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清单》(鄂退役军人发〔2021〕40号)和《宜昌市开展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宜退役军人发〔2021〕13号)总体要求,为全面提升安福寺镇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红色教育阵地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安福寺镇烈士墓的集中管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迁移对象名称:章志忠烈士墓
二、拟迁移对象位置:枝江市安福寺镇徐家嘴村三组216省道38KM,东径111°34'28.9"、北纬 30°35'05.1"处
三、拟迁入位置:枝江市安福寺镇徐家花屋革命烈士纪念园
四、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9日--2021年12月5日
五、其他: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枝江市文物局提出,逾期不报或无异议者,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迁移手续。
六、拟迁移对象照片
七、拟迁入位置图
枝江市文物局联系人:潘丰
联系电话:0717-4228508
枝江市文物局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