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时评】清朗网络空间为未成年人成长保驾护航

3月1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就《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再次公开征求意见。明确提出,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等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得设置以应援集资、投票打榜、刷量控评等为主题的社区、群组,不得诱导未成年人参与应援集资、投票打榜、刷量控评等网络活动。专家解读,主管部门持续“发力”,旨在进一步营造健康、文明、有序的网络环境,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已达1.83亿人,未成年人的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4.9%,明显高于同期全国人口70.4%的互联网普及率。近年来,未成年人“饭圈文化”频频登上热搜,而应援集资作为“饭圈文化”的一种行为,是指动员粉丝将钱打入某个特定账户,然后团体购买专辑、投票券等来支持偶像。因为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诱导未成年人参与应援集资一直为公众所诟病。与此同时,应援集资不透明、不公开、无凭据等,乱象丛生。例如,某明星的粉丝出应援款153万元为偶像充流量,结果这笔钱流入了私人囊中。

对于诱导未成年人参与应援集资,相关部门一直持严厉打击的态度。2020年7月,国家网信办开展的“清朗”未成年人暑期网络环境专项整治。其中第六项专门提到“重点整治诱导未成年人无底线追星、饭圈互撕等价值导向不良的信息和行为”。2021年8月,中央网信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饭圈”治理乱象的通知》,其中提到“严控未成年人参与”“严禁未成年人应援消费,不得由未成年人担任相关群主或者管理者”等。但据媒体报道显示,部分平台虽然明目张胆诱导未成年人参与应援集资的少了,但“偷梁换柱”“换汤不换药”,偷偷摸摸“诱惑”未成年人的现象仍然存在。针对这一情况,防止不良“饭圈文化”死灰复燃显得尤为重要。

此次《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作出“不得诱导未成年人参与应援集资”规定,无疑是迈出了强监管的重要一步。作为一部国家层面出台的条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在运用行政手段甚至刑事手段追究违法者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方面,获得了更多的力度加持。

“千里之行,不积跬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虽然即将推出“不得诱导未成年人参与应援集资”,但从字面规定到真正落地生根,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立法、执法、司法以及社会方方面面的共同遵守与执行。而且不只是应援集资,投票打榜、刷量控评等,所有诱导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都应该严厉打击。

营造健康、文明、有序的网络环境,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需要各方面协力而行。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方面,网络平台可以通过技术和人工干预进行限制,但家庭才是保护和监管未成年人的主体。“家庭、学校、平台和有关部门联动起来,才能真正保护未成年人,切不可把责任推给网络平台就当万事大吉了。对于各级各类监管部门而言,需要持续加大相应的监督管理,切实压紧压实平台的权责,对不主动履行相应责任的网络平台,要采取设立“黑名单”、曝光违规网络平台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确保“饭圈文化”真正得到有效治理。

作者:胡波(宜昌枝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