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至12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志强率调研组来到宜昌,开展立法调研和人大工作调研。
在实地考察宜都、长阳境内清江流域水环境情况后,胡志强指出,宜昌在清江流域水环境保护中体现了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少好的经验做法为清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立法工作提供了借鉴。调研组将认真归纳吸收大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他强调,在制定清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时,要做到“五个突出”:突出基础性,把水污染治理、水资源保护、水环境安全、水环境管理研究透彻;突出流域性,认真研究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浅水区及区域之间的流域特点,充分考虑空间布局、产业结构、流域区域的协调发展;突出系统性,统筹考虑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在具体立法中建立规划、管理、监督、执法的完整体系;突出综合性,研究生产生活生态、工业农业产业、蓝天碧水净土,综合考虑规划、政策、管理、监督;突出特殊性,把清江流域的规律、特色找准找好。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洪波、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付正中参加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刘学甫和副主任吴康年,市政府副市长卢军等陪同调研或座谈。
文:肖敏、熊东华、马明和
来源:三峡日报、云上宜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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