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文〔2020〕32号
中共宜昌市委 宜昌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全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
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决定
(2020年9月24日)
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遭遇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发生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实施集中统一领导,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统揽全局、果断决策,在决胜之地发出总攻号令,为疫情防控提供了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引。宜昌市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团结带领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迎难而上、共克时艰。经过艰苦卓绝的努力,全市疫情防控取得了决定性成果,宜昌成为全省首个全域低风险市州,实现了“六个未发生”。
在这场抗疫大战中,全市各级党组织、各个部门、各条战线闻令而动、全力奋战,打响了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涌现出了一大批可歌可泣的先进典型。全市医务工作者白衣执甲、义无反顾;广大社区工作者、村组干部、大学生村官、志愿者日夜值守、任劳任怨;公安、新闻、交通、科研、电力、通信等各条战线的同志们坚守岗位、奋战一线;各地各部门创造性抓工作,探索出一系列好经验;一批企业大爱无私、捐款捐物;防疫保供企业不间断运转,快递小哥、环卫工人、物流人员、商超售货员等不同行业的工作者日夜不歇、不辞辛劳。他们的英勇壮举和感人事迹,展现了全市上下团结一心、自强不息的精神风貌,演绎了社会各界风雨同舟、众志成城的英雄剧集。抗疫伟大实践再次证明,宜昌干部群众能打大仗、敢打硬仗、善打胜仗。
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杜德兵等11名同志被表彰为全国抗疫先进个人,枝江市马家店镇街道办事处等3个集体被表彰为全国抗疫先进集体。全市61人获评全省抗疫先进个人、22个集体获评全省抗疫先进集体。这些先进典型,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了重大贡献,是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学习的楷模。
为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充分激发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干事创业的使命感、责任感,广泛凝聚强大正能量,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宋新宇等452名同志“全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称号;授予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等150个集体“全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名单附后)。
这次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和集体,是全市抗击疫情斗争中奋战在抗疫一线的杰出代表。他们以实际行动,生动展现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价值追求,彰显了万众同心、风雨同舟的峡江风骨。希望受到表彰的个人和集体珍惜荣誉、立足本职、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加快疫后重振、推动宜昌“一高双争三决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当前,全市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各项任务艰巨而繁重。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作为、奋发有为、担当善为,把伟大抗疫精神转化为推进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力量,为宜昌“继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不懈奋斗!
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