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大常委会来我市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暨环保世纪行活动

6月22日,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孔福生带领检查组来到我市,就《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和环保世纪行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市领导刘丰雷、谭从彬、付锋、黄圣翠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董市镇、马店街道办、仙女镇等地,实地查看三宁公司己内酰胺项目现场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城西污水处理厂数据监测、省化燃煤锅炉提标升级以及机动车环保检验等情况。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询问、查阅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我市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和环保世纪行活动开展情况。

据了解,全市1-5月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13天,同比增加10天;PM2.5均值58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14.7%;PM10均值为97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2%;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听取了枝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以及2018年环保世纪行活动开展情况的汇报,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上级督查发现的重点项目的整改情况。

检查组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以及环保世纪行活动开展情况表示肯定,认为我市在环保工作上有决心、有力度、有效果。检查组建议,要全面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视察湖北时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强化企业在环保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加快化工企业转型升级,提升治污能力;要加强监管问责力度,建立长效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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